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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内各部门:
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财务决算工作要求,同时确保学校年终财务结账、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及2024年校内单位预算等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年终财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安排。
一、年末财务关账工作时间安排
1.有关部门应加快中央支持地方高校、基建、“双一流” 等专项经费的预算执行,未及时执行结余的专项资金将予以收回。
2.有关部门应预留购入固定资产的验收时间、基建和维修项目的审计定案时间,确保关账前完成相关业务签批手续。
3.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借款清理、催报工作。有借款的个人请务必于12月22日前办理报账还款,结清借款。
4.年终关账时间为12月22日,科研、教研教改项目经费关账时间为12月15日。届时财务网报系统将关闭。
5.12月25日进行期末库存材料盘存结算,请后勤处水电科、校医院、教务处教材科等部门做好相应准备工作。
6.财务处从12月25日起开展2023年财务年终结账和部门决算报告编制工作,2024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。在此期间财务处不办理报销业务。请各部门注意报销进度,2023年票据应在2023年终结账前报销。
二、收款及开票工作时间安排
1.相关人员应及时催回2023年预开发票款项,如确认今年票款无法到账,请于12月20日之前将发票退回财务处,否则将按逾期借款处理。
2.部门服务性收入分配业务请于12月22日前完成核对并提交计划统计科。
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2023年11月22日
上级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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